1.稽核程序應按稽核計劃進行,避免不必要之討論與諮詢,儘量減少影響被查單位經辦人員本身之工作。 |
2.稽核人員從事稽核工作時,遇有疑問,應於獲得充分查證及徹底了解後,方得提出擬議處理意見。 |
3.勿與被查核單位人員爭論制度之不完備,發現錯誤事項,不得當面批評,如遇被查核單位人員申訴建議,應細心聆聽,勿與之辯論。 |
4.稽核人員應充分瞭解有關現行法令,除熟諳公司現行內部控制制度、規章外,尚應透徹了解被查核單位之作業程序及特殊情況。 |
5.稽核人員應於查核前熟知被查核單位資料及以往稽核報告內容。 |
6.稽核人員對於查核結果,應予合理之判斷,此項判斷應有可靠之理論根據,並獲得足夠且適切之證明。 |
7.稽核人員從事查核之文件均為本公司第一手機密檔案資料,應嚴格保密,更應提高警覺,注意文件安全,以防失落。 |
8.稽核人員從事稽核工作時,如發現員工有不當情事,除與其直屬主管連繫外,並即向單位主管報告,層轉請示,不得直接處理。 |
9.稽核人員從事工作時,得調閱一切檔案,被檢查單位不得拒絕或隱匿,其屬機密性之檔案,應先報准後始得調閱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