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股利政策,係配合目前及未來之發展計畫、考量投資環境、資金需求及國內外競爭狀況,並兼顧股東利益等因素,每年就可供分配盈餘提撥不低於10%分配股東股息紅利,惟累積可供分配盈餘低於實收股本50%時,得不予分配;分配股東股息紅利時,得以現金或股票方式為之,其中現金股利不低於股利總額之10%。